為推動縣級政府履行發展學前教育職責、提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近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方案。
根據方案,督導評估內容主要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三個方面。在普及普惠水平方面,主要包括3項指標: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另外,縣域內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社會認可度要高于85%。
方案提出,在縣級自評、市級初核基礎上,經省級督導評估,各申報縣(市、區)所有指標達到標準要求且通過所有評估環節,則認定該市(州)當年所有申報縣(市、區)均通過;凡存在任一縣(市、區)指標明顯不達標、群眾對學前教育投訴舉報較多、負面反映強烈、數據弄虛作假等嚴重問題的,則視該市(州)當年申報的所有縣(市、區)均未通過省級評估。
此外,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每年向社會公布當年度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名單和各市(州)所有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名單及占比,對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導評估目標的縣(市、區)政府及相關負責人,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予以問責。
作者:尹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