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和工作需要,商丘市檢察機關委托第三方機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59名。
一、崗位列表
商丘市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表
二、崗位職責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書記員,主要履行以下職責:案件辦理過程中的各項記錄工作;案件收轉、登記和法律文書的制作、文印、送達;案件材料的錄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裝訂、歸檔;檢察官、檢察官助理或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書記員,與用人單位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并派遣到書記員崗位工作。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技能和職業操守;
3.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檢察工作紀律、規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要求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7月至2004年7月31期間出生),不限性別;
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不限專業;
3.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進行中文錄入、編輯等工作。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畢業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的情形。
五、招聘步驟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考試(包括筆試、技能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招聘各環節將在招聘工作網站商丘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qrsks.cn)、河南實達國際人力資源合作有限公司、商丘市陽光檢務網以及微信公眾號(商丘檢察)公布。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考試聘用過程中必須一致。
1.報名時間:8月29日9:00時至8月31日18:00時。
資格審核和繳費時間:8月29日9:00時至9月1日18:00。
準考證打印時間:請關注相關招考工作網站。
報名網址: (注冊成功后,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材料,等待系統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繳納報名考試費60元(繳費完成視為報名成功,費用不予退還),完成繳費后,準考證打印公告后可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370-3289365。
2.報名上傳資料。報名時須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報名上傳資料如下:
(1)《個人信息登記表》;
(2)個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標準證件照(要求:藍底,jpg或jpeg格式,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20×300);
(3)本人有效身份證;
(4)畢業證;
(5)“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報名日期內的“健康碼”和“行程碼”電子圖片(“健康碼”和“防疫行程卡”均為綠碼的考生方可報名)。
(二)考試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包括筆試、技能考試和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40%、30%、30%。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行政能力測試、法律常識和履行書記員崗位職責應當掌握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技能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技能考試的人員,比例內成績相同者,均進入技能考試,技能考試時間、地點及計分方式等其他事項將于筆試成績公布后在招聘工作網站、市檢察院官網公布,請考生注意登錄查詢。因考生自動放棄或未參加技能考試形成的空缺,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技能考試為計算機文字速錄,滿分為100分。技能考試使用臺式計算機、標準鍵盤,預裝有五筆、智能ABC、搜狗拼音輸入法。不得攜帶并使用其他鍵盤,不能自行安裝輸入法及詞庫。
技能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技能考試《準考證》為準。
3.面試
根據擬聘用崗位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照筆試和技能考試分別占總成績的權重折合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1)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組織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擬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交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1份。留學回國的考生應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筆試和技能考試成績、資格審查的時間及地點在招聘工作網站、市檢察院官網公布。
資格復審期間因審查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等形成缺額的,按筆試和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整場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并及時在招聘工作網站、市檢察院官網公布總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面試結束后至擬聘用公示前,因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
根據考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工作網站、市檢察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相關手續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發現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勞務派遣公司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
對公示期間取消聘用資格,以及因聘用后辭職而產生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開招聘前,可在未聘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遞補人員考察和公示工作。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書記員的薪酬待遇按照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號)確定,社會保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七、其他說明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考生所留的個人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三)考生應嚴格遵守河南省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主動配合落實防控措施,自覺戴口罩、接受體溫測量,主動出示“健康碼”和“防疫行程卡”,根據需要提供核酸檢測報告。招聘期間疫情防控部門有其他要求或需暫緩招聘工作的,另行發布公告。
(四)考生參加筆試、技能考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均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參加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需要咨詢報考招聘相關政策及問題的,可撥打電話0370-2581129(市檢察院)、0370-3259008(勞務派遣公司),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